7月31日,《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立法听证会在市公安局新媒体会议室举行。
本次听证会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报名,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、行业特点、专业门类的分类方式遴选和邀请了社会各界听证代表共18人参加听证,包含市民群众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基层单位代表、相关专家学者代表、律师代表、媒体记者代表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表、外卖企业代表。
听证会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的听证事项进行,一是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管理;二是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、物流、外卖等配送活动的相关企业应当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;三是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、充电行为。
会议充分听取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、外卖企业代表,以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专家学者、律师、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,依法保障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建议权。会议还征求了相关部门关于《办法》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、科学性、合理性。下一步,《办法》起草工作组将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,对《办法》进一步进行修正完善,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。
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电动自行车以其使用成本低、出行方便等优势,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,在我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。因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无车体保护、部分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、乱行乱穿等因素,极易发生骑车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同时,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形势更为严峻,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1-5月,全国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0051起,造成35人死亡,近三年电动自行车相关火灾年均增长20%。其中,今年南京“2 f 23”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尤为惨烈,导致15死44伤,其事故原因就是违规停放充电。为有效预防涉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立法管理,势在必行,迫在眉睫。
此次起草《办法》,旨在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、销售、登记、维修、租赁、投保、通行、报废、停放、充换电及其监督管理活动,进一步促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,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,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市民生活品质。
市公安局将认真吸纳本次听证会的有益建议,继续修改完善立法内容,不断推进《办法》的制定工作,进一步提升立法内容的民主性、科学性、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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